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 文件
郴水建字〔2019〕2號
關于印發《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派駐項目部現場
管理人員考勤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各科(室)、分公司、車隊、設計公司、各項目部:
為加強項目部管理,規范員工行為,進一步完善公司派駐項目人員考勤管理,經2019年1月4日公司班子擴大會議討論通過,現將《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派駐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考勤管理辦法》印發給你們,請大家認真學習,貫徹落實。
附件:1.《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派駐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考勤管理辦法》
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
2019年1月7日
附件:1
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
派駐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考勤管理辦法
(經2019年1月4日班子擴大會議討論通過)
一、適用范圍
公司派駐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,包括項目經理、建造師、技術負責人、專職安全員、財務等項目部管理人員
二、現場管理人員考勤規定
公司對派駐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實行雙重管理:即公司工程科與項目部(項目負責人)的管理。公司工程科實行手機視頻考勤,每天派駐人員將駐項目部工作場景由手機上傳到工程科微信群,由工程科專人負責視頻考勤;項目部由負責人考勤并簽好字上報公司工程科備存,作為公司核發其工資的依據。
(一)工作時間
1. 公司派駐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,每月可休假5天,盡量在工程施工不是很忙或不能施工作業時休息,并通知公司工程科。
2. 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工作時間安排,按月考勤,嚴禁遲到、早退、曠工,工程科每日安排專人負責考勤。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,超過三次遲到早退每次扣款50元,曠工一天除扣發當日的應發工資外還罰款100元。
3. 遲到早退曠工情節較輕,給予通報批評;情節較重,屢教不改者,扣除績效工資,直至待崗;情節嚴重,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和公司有關規定,從嚴處理。
(二)曠工
1. 未向項目經理或項目(負責人)書面申請請假并未經批準者,或未按規定時間銷假一律按曠工處理。
2. 未通過批準擅自離開崗位者,公司將按公司規定進行嚴肅處理。
(三)請銷假
1. 主管以下人員(含主管)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批準,三天以上的需經公司工程科領導同意并經工程科分管領導批準;所有的請假人員都需在公司工程科歸檔,并送政工科備案,且需提前一天認真寫好請假條,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。
2. 因公外出不能按時上班的,應及時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并電話告知公司工程科領導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 工程施工不忙或不能施工,也應到工程科,由工程科統一安排,可以在辦公室看書學習,整理資料,或完成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2. 除了完成項目部日常工作,每月底必須向公司上報在建項目情況報表,并檢查監督項目部民工工資、設備材料款支付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。
3. 項目部考勤情況由公司紀檢監察室進行不定期抽查。
4. 本辦法從通過之日起實施,由工程科負責解釋。
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
2018年1月7日